2012年8月14日,枣阳市施洪明涉诉进京上访一案,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杜云峰亲自主持下,通过协调枣阳市粮食局、轻工局、北城办事出资帮扶,及法院施以部分司法救助,使此起跨时3年的涉诉进京上访案得以圆满化解。
2007年3月9日,上访人施洪明的孙子施焱淇在玩耍时被邢照宇驾车轧成重伤,双方为此发生纠纷。法院判决邢照宇赔偿施焱淇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该案判决生效后,邢照宇未履行赔偿义务,施焱淇于2009年8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对邢照宇的家庭财产状况进行了调查,查明邢照宇夫妻均为残疾人,两人所生育的小孩是脑瘫患儿,一家人租住在枣阳吴庄粮种场的一套单元房内,原本靠邢照宇开车维持生活,但自从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已被法院变卖15000元支付给施焱淇治伤,夫妻二人既无工作,也无其他收入来源,生活十分困难。另查明,申请执行人施焱淇的父母均为下岗工人,为给施焱淇治伤,二人已将居住的房屋变卖,后双方离婚均外出打工,施焱淇遂由其爷爷施洪明抚养。双方当事人的实际困难,使本案的执行陷入两难境地。由于本案未能执结,施焱淇的爷爷施洪明从2009年8月开始到省、市上访,并多次到京上访。
在清理涉诉信访积案活动中,枣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副院长陈文利、执行一庭庭长王智勇、执行法官普光友为成员的信访化解包保专班。专班成员认真分析信访原因,并多方协调执行,在了解到施洪明及其儿子与市粮食局、轻工局,邢照宇与北城办事处有关联关系后,遂向枣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杜云峰汇报了该案案情及执行情况。双方当事人的困难引起了杜云峰副市长的高度重视,他当即安排政府办副主任召集双方当事人所在单位和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召开协调会,动员相关单位施以爱心,共同筹资解决施焱淇的赔偿款项。在杜云峰副市长的亲自协调下,市粮食局(施焱淇父亲施克锋所在单位)、市轻工局(施焱淇爷爷施洪明所在单位)、北城办事处(邢照宇所在单位)的领导均表示愿意想办法筹集资金,帮助化解信访难案。最终三个单位各拿出20000元,加上法院筹集的25000元,共计85000元,一次性交付到施焱淇的父亲和爷爷手中。
施焱淇的父亲和爷爷领款后,对市领导及相关部门的关爱表示十分感谢,承诺永不再为此案到各级申诉、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