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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法院被评为全省最佳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4-01-02 10:00 来源: 阅读:599

  近日,从武汉传来喜讯,枣阳市法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2011—2012年度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这是该院连续两次荣获省级“文明单位”之后,再获殊荣。

  枣阳法院在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中,始终坚持“对照标准、创新突破”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多角度、全方位打造文明创建品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大力推行预约立案、巡回审判、送法下乡、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等便民为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同时加大减、缓、免诉讼费力度,让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一步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提升法院干警的道德素质;强化社会责任,组织干警积极参加慈善捐助、义务献血、社区普法、结对帮扶等系列活动,将学雷锋活动常态化;提升队伍活力,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书画摄影、演讲比赛等各项文体活动,丰富干警文化生活;建立文化走廊,将廉政警句、名人名言制作挂在办公大楼、审判庭内的每个走廊、楼道,大力营造廉政文化的氛围;注重办公环境,通过铺设草坪、种植花草、院内刷黑、改建围墙及会议室等多种形式,不断打造学习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人文环境建设新品牌;开展创建宣传,利用法院宣传栏、电子显示屏,以及枣阳法院网、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文明理念,传递社会正能量;倡导厉行节约,自觉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粮食等做起,努力建设“节约型法院”。

  据了解,两年来,枣阳法院每年结案7000多件,结案率达98%,调撤率达80%以上,实现无错案、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的良好成绩,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法警工作、司法宣传工作获最高法院表彰,还有81个集体和个人受地市级以上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