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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涉民生案件“快审、精审、巡回审”深受群众称赞

发布时间:2017-05-03 17:2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532

司改后,针对“案多人少”等突出问题,枣阳法院不断改进审判方式,在推行“ 小额速裁”、“协调对接”基础上,对涉民生案件强行“快审、精审、巡回审”,即对家住偏远乡村、行动不便、又急需得到法律帮助的当事人、承办人或合议庭带案上门审,关键证据到现场复核、了解。并加强与基层组织联动,就此化解纠纷。苏某诉彭某机动车交通责任纠纷一案,苏某本人有言语、智力障碍,遭遇交通事故后,家庭更加困难。合议庭在审理此案中,被告抗辩原告有言语、智力障碍,不应支持其误工费。对此,入额法官钱忠、宁爱国、谢时吉开庭后迅即赶到鹿头镇紧邻随州地界的塔湾林场等地,向周围石料厂老板核实原告苏某受伤前是否在此打工的情况。当地几位石料厂经营者均证实苏某虽有精神、智力残疾,但仅是言语、智力欠缺,而体格仍然健全,受伤前一直在周围附近几家个体石料厂以往车上装石料打工挣钱,而且做活踏实、肯干,每天能挣近百元工钱。根据核实情况,合议庭当日下判,依法保护了原告的权益。

    据悉,该院今年1至2月,巡回审理案件61件,其中在5日内结案的23件,在当天结案的7件,在10日内结案的19件,深受当事人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