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出台便民十二条新措施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枣阳法院进一步完善便民举措,制定出台《枣阳法院便民措施十二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如下:
一、专人导诉,繁简分流。枣阳法院立案大厅设置有导诉台,安排专门的导诉员引导当事人有序参与诉讼,如引导当事人立案、交费、申请执行等。对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引导当事人到诉调委、律调委进行诉前调解;对符合速裁条件的简易案件,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庭进行速裁;对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引导当事人立案后交相关业务庭办理。
二、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文书样式。枣阳法院在大厅写字台放置了十余份诉讼文书样式,如起诉状、答辩状、授权委托书样式等,方便不会撰写法律文书当事人参考书写。
三、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当事人可以登录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无忧网等网站,上传案件材料申请立案,然后由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登录网站进行在线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及时登记立案。
四、积极开展邮寄立案,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积极开展邮寄立案,接收当事人邮寄资料立案;对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提供上门立案服务;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预约立案。
五、积极开展跨域立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布署,积极开展跨域立案工作。
六、网上交费。实现当事人网上交费(微信扫码交费),避免当事人往返法院与银行之间。
七、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枣阳法院为枣阳市民商事诉前调解委员会、律师调解委员会提供办公室,法院还提供电脑、打印机、电话、饮水机等设施。诉前调解案件不收诉讼费,对调解成功的由法院予以裁定司法确认,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八、案件受理费以简易程序收费为主。以简易程序收费为主极大的减少了当事人退费的手续,方便了当事人诉讼。
九、对符合调解条件的外地当事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网上调解、微信调解。
十、开通12368电话诉讼服务热线,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解答当事人疑问,进行判后答疑。
十一、对符合诉讼费减、免、缓条件的当事人,如低保户、精准扶贫对象、有重大疾病的当事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众,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
十二、积极联系相关保险公司,为当事人财产保全提供保函担保,为没有财产提供担保的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活动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