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人民法院欢迎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站点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枣阳市法院“四字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发布时间:2015-12-30 08:26 来源: 阅读:1463

 “企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院的保驾护航。感谢法院多年来对我们公司的大力支持。”11月20日,枣阳市法院干警在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调研走访时,该公司董事长曹刚握住周俊庆院长的手感激不已。

  今年来,枣阳市法院共走访重点企业242家,提出司法建议30余条,协调解决问题110多项,向企业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审结涉企纠纷2580余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7亿元。

  在“准”上下功夫。该院先后出台了《关于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和《服务企业十项承诺》,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完成时限、服务效果等。同时,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民情民意,帮助企业处理各种涉法问题,逐渐变“被动审判”为“主动服务”。

  在“快”上做文章。该院成立一把手挂帅的涉企案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遇有重点企业发生重大法律诉讼,立即向党委政府报告,积极争取党委牵头下的统一协调处理。同时,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执,及时有效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今年来,该院处理涉企纠纷案件期限平均缩短7天,有效减轻企业维权成本。

  在“活”上动脑筋。该院打破对陷入借贷、合同债务等纠纷的企业穷追猛打的传统处理方法,坚持区别对待、因案施策,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生产力。今年6月,该院在处理正新房地产公司股权纠纷案中,针对企业负债千万但尚有生产经营可能的实际,积极组织负债企业与债权人协商沟通,促成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和债转股协议,为负债企业发展减轻障碍创造有利条件。

  在“稳”上出力气。为避免企业因倒闭引发的群体性欠薪纠纷,该院始终坚持将调解优先原则贯穿案件审理始终,多做有利于双赢的调解工作,为企业发展消除不稳定因素,缓解企业生存压力。今年来,该院共审理执结群体性的劳动报酬案件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劳资纠纷53起,为400多名职工追索劳动工资近3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