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伴随着一声清脆的到账提示音,湖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将60万元混凝土款打到了枣阳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混凝土公司)账户上。与此同时,枣阳法院也依法解除了对建筑公司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
一起涉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的买卖合同纠纷,在兴隆法庭法官的倾情调解下,仅用半天时间就实现了“握手言和”。
原来,2023年,建筑公司承接了枣阳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期间,建筑公司与混凝土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约定由混凝土公司供应混凝土。双方结算后,建筑公司尚欠货款937293.5元未能按期支付。
混凝土公司催要无果后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建筑公司向混凝土公司支付其欠付的混凝土货款937293.5元并赔偿逾期付款利息及违约金173729元,并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
因原被告双方均为企业,案件受理后,兴隆法庭第一时间启动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承办法官仔细研判案情,既理解原告收回欠款的迫切心情,也深知被告承接的老旧小区改造是民生工程,一旦账户长期冻结,势必影响工人工资发放和项目施工进度。
综合评估后,决定在最小影响范围内对建筑公司部分账户采取保全措施,既保障原告合法权益,也最大限度为企业经营留足空间。
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第一时间主动联系了法院,“法官,我们真的不是恶意拖欠货款,公司只是近期资金周转遇到了暂时困难。”电话那头,建筑公司负责人语气焦急又诚恳。
考虑到被告公司承接的是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同时为优化营商环境、避免诉讼给企业经营带来更大压力,法官当即与对方沟通:“你们有积极解决问题的态度非常好,本案也并非不可调和的矛盾,原告方也只是希望早日收回货款,你们是否愿意通过调解的方式,心平气和解决这次纠纷?”
被告公司负责人当即爽快答应:“我们非常愿意调解!只要能协商出可行的方案,我们一定积极配合、尽快履行!”
随后,法官立即联系混凝土公司,向其说明建筑公司的实际困境与调解诚意,混凝土公司在了解到建筑公司并非恶意欠款后,也表示愿意体谅对方难处,放下对立情绪进行调解。
“虽然你们遇到资金周转问题,但是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跟混凝土公司沟通协商,拖欠款项确实给对方公司的正常经营带来了不小压力。”
“你们两家企业之前合作得很顺畅,靠的就是彼此之间的信任,希望帮你们能互谅互让,心平气和商量出可行方案,不要让眼前纠纷影响双方的合作情谊。”
承办法官向双方公司负责人说道。
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混凝土公司负责人表示理解对方当前的经营困境,态度也逐渐缓和。说道“我们也不是不讲理。只要你们今天能先付一部分,缓解我们的压力,违约金和利息我们可以放弃,剩余的货款也能给你们缓冲的时间。”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60万元货款当天付清,剩下的33万多元,在2026年6月15日前付清。很快,调解协议便拟定完毕。双方仔细核对条款后,郑重签下了名字。
从调解室出来,建筑公司负责人立刻联系财务安排支付款项。当天中午,60万元货款便顺利转入混凝土公司账户。法官第一时间解除了财产保全措施。
法治如春风,润物亦有声。一次温情高效的庭前调解,既为企业纾困解难,也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在法理与情理之间,画出了优化营商环境的最美同心圆。今后,兴隆法庭将继续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精准审慎用好财产保全措施,坚持调解优先、柔性司法,守好公平正义底线,护航企业行稳致远,让法治阳光持续照亮营商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