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法院认真贯彻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以审判管理为抓手,努力防控信访发生。2012年全院共办结各类案件7630件,赴省进京上访实现了“零登记”的目标,湖北省高院和襄阳中院对枣阳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一是严把立案关,审慎立案防信访。立案是法院防控涉诉信访的第一道关口,为了做到既平等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益,又能有效地预防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枣阳法院在立案时始终坚持依法审查,审慎立案的原则。对一些虽然符合立案条件,但经审查后发现对纠纷处置尚有前置程序的,告知其依法依规定先行向有关部门反映处理。同时,注重诉前调解对事实简单、法律关系明了的纠纷,即时疏导、就地调解。并进一步加强诉讼风险的引导,阐明进入诉讼后可能因举证等因素产生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慎重起诉。通过此方式,诉前排解了一些纠纷。
二是严把评查关,认真评判查信访。在涉诉信访案件中,民事案件、执行案件的比重较大,因此,枣阳法院着力在这两类案件的评查上下工夫。2012年该院共评查民事案件3800件、执行案件959件,对查出的问题除进行通报外,还督促承办人及时整改。同时积极开展“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活动,共组织了14次庭审观摩,评选了40多份优秀文书。其中民一庭副庭长张家政审理的一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先后被襄阳中院和省高院评为精品案件,审监庭谢仁柱同志撰写的一份再审判决书被襄阳中院评为优秀文书。严格的案件评查,有效地查出并避免了案件因程序及实体处理不当而造成的涉诉信访问题。
三是严把考核关,奖罚分明控信访。是否具备严格的审判管理考核机制,是衡量审判管理、减控涉诉信访的重要手段。为此,枣阳法院在2012年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一系列的审判管理考核制度,让制度更加符合工作的实际,更加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在修改完善后,严格执行并在立案、审理、执行、信访各个环节全方位覆盖,做到不留真空、不留死角。在执行过程中,将考核成绩与年初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制中的奖惩措施挂钩,严格兑现奖惩规定。对考核成绩优秀,信访处理措施到位、效果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对考核成绩排名靠后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其单位和个人也不能参加当年的评优评先。一系列严格的管理制度,促进了审判质量提升,从源头上控制了新访的产生。
四是严把监督关,接受监督避信访。2012年枣阳法院以推进司法公开制度作为“深化审判质量管理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落实,除聘请了25名特约监督员对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公正司法情况和审判作风、廉洁自律以及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外,对一些影响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庭审旁听,及时收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改进庭审中的不足,促进了审判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加强裁判文书互联网上网工作,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2012年共计上传判决、裁定1000余份,文书上网率在全市基层法院位居前列。司法公开的推行,扩大了法院的审判效果,对法院的审执工作起到了良好的宣传作用,引导了当事人正确地对待法院裁判,避免了因当事人不懂法而产生的信访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