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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领导检查指导枣阳立案登记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5 09:48 来源: 阅读:631

    5月4日,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秋隆专程来枣阳市,检查指导立案登记制度实行情况。

  司法改革重要举措之一的立案登记制度于5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始实行。该制度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除法律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不予登记情形外的其他诉讼,只要符合起诉规定的形式要件,人民法院都应登记立案。

  在枣阳市法院立案大厅,王秋隆认真查看工作资料,详细了解当天上午收案数量、案件类型、司法统计等立案工作情况。他要求全体法官干警认真学习、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立案登记制度,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彩页、小册子、公告栏、电子屏等多种载体,让广大群众知晓和了解立案登记制度。同时,要清楚的认识到立案登记制等司法举措对法院收案数量增长的影响,切实提高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