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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中院党组成员任继远赴枣阳检查指导法庭安保工作

发布时间:2017-05-08 11:39 来源:枣阳市人民法院 阅读:988

330日至31日,襄阳中院党组成员任继远、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闫朝辉一行,对枣阳法院15个乡镇人民法庭的安保工作进行了检查。枣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作专题汇报。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永健,党组成员、副院长刘茂强,法警大队大队长陈合祖等陪同检查。         

任继远先后深入到新市、七方、琚湾、平林等15个法庭,每到一处均详细查看法庭安保人员配备、安保器材配置、审判庭安检、法庭院落视频监控等情况,并就加强安保工作的重要性与法院领导、法庭干警进行座谈交流。针对个别法庭安保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认真落实门卫值班制度。要求法庭门卫每天24小时全天候值守,防止社会闲杂人员、醉酒者、精神病患者、持有录音录像和管制刀具等危险人员进入法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做好稳控;二是加强安保巡查。法庭门卫室要严格实行入门登记制度,对进入法庭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进入审判庭人员的身份一一详尽登记信息,检查情况由保安和值班法警签名记录。强化保安夜间巡查职责,加大对办公区、审判法庭、生活区的巡查力度,确保法庭人财物的安全;三是加强人民法庭的警力配备、警用安保装备和安全设施建设。推行驻警制度,按照“一庭一警”的标准,将司法警察和协警派驻到各人民法庭工作。      同时,按照最高院关于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的要求,为人民法庭的安保人员配齐手持金属探测仪、催泪瓦斯、电警棍、橡胶棒、手铐等警用装备。另外,在法庭入口处设置必要的安检设施,严格落实安全检查规则,对进入法庭的当事人进行严格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危险物品进入法庭,确保参加审判的当事人和法庭工作人员的安全;四是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联系,建立公、法联动、快速反应机制,遇到紧急情况能够快速、果断处置,防范和避免法庭安全事故发生,共同构筑法庭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