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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法院15名审判员全票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任命

发布时间:2013-04-19 15:37 来源: 阅读:5032

4月18日上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枣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所作的提请任命审判员的议案及拟任人员情况说明,会议全票表决通过了15名同志的审判员任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鹏为新任审判员颁发了任命书。

   为进一步提高该院法官队伍素质,扭转案多人少、法官青黄不接的局面,进一步调动干警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工作需要,市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枣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的规定,将符合担任审判员条件的15名同志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核任命。

   此次被任命的15名审判员均具备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并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具有娴熟的法律技巧和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在思想上、政治上、业务素质上和生活作风上都经得起考验,能够履行相应工作职能,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任职资格审查及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会上,5拟被任命审判员的同志作了供职发言。他们在发言中表示,将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牢记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职守,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严守审判执行纪律,依法履行职责,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公正司法,捍卫法律尊严,为加快枣阳经济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鹏向新任的15名审判员逐一颁发了任命书并作了重要讲话。赵主任对枣阳法院近年来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新任的15名审判员提出了要求:一要始终牢记人民的信任和重托,牢记法律赋予的职责,忠于宪法,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二要廉洁司法,确保司法公正,严格履行审判员职责,认真行使职权,敢于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和干扰,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以自己的一言一行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法官的形象,树立法院的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力。三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处理问题的能力和驾驭全局的能力,使自己真正成为一名称职的人民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