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 12月15日,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刊发了《群众利益无小事 百姓诉求大于天》一文,深度报道了我院巡回审判进乡村为民解忧工作的情况,该文以时间为节点,用朴实生动的语言描述了法官们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良好形象。
此文见报后,引起了强烈反响。继枣阳市委书记陈东灵作出重要批示后,近日市人大常委会赵正鹏主任和赵凌云副主任又先后作出批示给予高度肯定。赵正鹏主任批示:“枣阳法院工作受到《人民法院报》的肯定,可喜可贺!希望市法院继续坚持司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的工作原则,依法审判,强化执行,给当事人以公平公正,给社会公众以信法的信心,给自己以公正司法的崇高形象,给枣阳争取更多的荣誉。”赵凌云副主任批示:“群众利益无小事。市法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值得学习,望继续发扬。”
批示作出后,枣阳法院党组迅速进行了传达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强调,赵正鹏主任、赵凌云副主任的批示是对枣阳法院扎实做好司法为民工作的肯定,也是对枣阳法院深入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的肯定,更是对枣阳法院全体干警的极大鞭策、激励和鼓舞。周院长要求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市委、市人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要倍加珍惜,不负厚望,化荣誉为责任,变压力为动力,把工作做得更实更好,并提出三项明确要求:一是要通过组织召开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将市委、市人大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传达到全体干警,并研究具体贯彻措施,进一步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全面增强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发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要根据市委、市人大领导所作重要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化“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大讨论活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灵活运用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三是要就学习贯彻市委、市人大领导重要批示精神、推进法院工作的思路和具体措施以及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积极向党委、人大报告,赢得重视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