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努力争创一流人民法院,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工作,2013年6月3日、6月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先后邀请10名枣阳市人大常委委员、18名人大代表旁听了两起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现场提出了庭审意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月4日上午,在枣阳市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内,18名人大代表观摩旁听了民一庭受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这起案件看似很普通,但却历经了一审、二审又发回重审,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情绪对抗很激烈,在审理中如稍有不慎,极易引发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因此,选择此案邀请人大代表观摩旁听,不仅使其感受到法院把握庭审节点、深入细致、循循善诱化解家庭矛盾,更使其感受到每一起案件法官都要投入大量的工作量,都要遵循严格的工作程序。9时整,庭审正式开始,合议庭成员按照规定有条不紊地逐一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法庭调解程序。旁听席上,人大代表们认真地听着,不时地做着笔记,并仔细观察审判法官的一言一行,密切关注着庭审的每一个细节。在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当事人在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方面产生了较大的争议,一时间唇枪舌剑,气氛相当紧张,但在审判法官控制和引导下,两人情绪渐渐平息,庭审得以顺利进行下去。
在庭审后的座谈会上,人大代表们对此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此次庭审的法庭纪律严明、秩序井然,法官着装规范、举止端庄、法庭用语准确、简洁、驾驭庭审节奏感强。人大代表们一致表示,通过这样的活动,更加直观地了解了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增加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体现出了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信任。同时,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也是一堂生动的学法、普法课,增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为今后依法履职起到了促进作用。代表们还对法院审判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以后多邀请他们到农村基层旁听案件的庭审以及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枣阳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俊庆说,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的公开审理,是法院落实司法公开,实现“阳光司法”的最好形式,有助于人大代表加深对法院审判工作的了解和认识,有助于增强审判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对引导法院打造“阳光司法”、“公开司法”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工作,枣阳市法院把开庭信息对外公布,并报送市人大常委会,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现场征求评审意见。在具体实施上,要求各业务庭要选择一些典型性、代表性或新类型案件,以及本辖区重大、有影响的案件,定期邀请代表参与旁听。同时,为确保达到庭审效果,不走过场,对每一次旁听庭审,均向人大代表们发放了《案件庭审评议表》请他们对庭审合议庭成员的庭审形象、程序、作风和能力作出评议,庭审后再组织审判法官与人大代表们召开座谈会,听取收集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今年以来,枣阳市法院已组织庭审观摩6场次,收到人大代表提出的各类意见和建议21条。